不得已而用之的意思
用:使用。没有办法,只好采用这个办法。
来源:圣王号兵为凶器,不得已而用之。
来源:-- 《六韬·文韬·兵道》
例句:且兵者凶器,~。
不得已而用之成语接龙
不得已而用之字义分解
而
1. (象形。小篆字形,象胡须形。上面的“一”表示鼻端,“|”表示人中;下面分内外两层,外层象两腮的胡子,内层象生在嘴下的胡子。“而”是汉字部首之一。本义:颊毛) 同本义。
2. 从古沿用下来的连词,可连接词、短语和分句,表示多种关系。
3. 表示并列关系。
4. 表示递进关系。
5. 表示承接关系。
6. 表示转折关系。
1.
2. 才能。
3. 能够。
用
1. (象形。甲骨文字形,象桶形。桶可用,故引申为用。本义:使用,采用)。
2. 同本义。
3. 任用(委派人员担任职务)。
4. 运用(根据事物的特性加以利用)。
5. 治理;管理。
6. 出力;效命。
得
1. (会意。金文字形,右边是“贝”(财货)加“手”,左边是“彳”,表示行有所得。手里拿着财货,自然是有所得。本义:得到,获得)。
2. 同本义(本来没有而争取得来成为己有)。
3. 找到。
4. 得知。
5. 捕获。
6. 成功;完成。
1. 绝对必要或应当去做。
已
1. (象形。象蛇形。一说原与“子”同字。本义:停止)。
2. 同本义。
3. 完成,完毕。
4. 治愈。
5. 已经 ——表示动作变化达到的程度。
6. 太 ——表示程度。
之
1. (会意。象艸过屮。枝茎益大。本义:出,生出,滋长)。
2. 同本义。
3. 往,朝某方向走,到…去。
4. 指示人或事物,相当于“这个”“那个”。
5. 指代人或事物的名称,相当于他、她、它、他们。
6. 又。
不
1. (象形。甲骨文字形,上面象花蒂的子房,下面象花蕊下垂形。①本义:萼足。《诗·小雅·常棣》:“常棣之花,鄂不韡(wěi)。”郑笺:“承华者曰鄂。”②副词。不。《荀子》:“锲而不舍,金石可镂。”)。
2.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或个别副词前,表示否定。
3. 表示事理上或情理上不需要。
4. 古疑问词。
5. 用来调整音节。
6. 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