取之不尽,用之有余
取之不尽,用之有余的意思
取之不尽,用之有余成语接龙
取之不尽,用之有余字义分解
用
1. (象形。甲骨文字形,象桶形。桶可用,故引申为用。本义:使用,采用)。
2. 同本义。
3. 任用(委派人员担任职务)。
4. 运用(根据事物的特性加以利用)。
5. 治理;管理。
6. 出力;效命。
有
1. (会意。金文字形,从又(手)持肉,意思是手中有物。本义:具有,与“无”相对)。
2. 同本义。
3. 存在。
4. 取得,获得,占有。
5. 相当于“或”。或许。
6. 附着在动词、名词、形容词前,相当于词缀,无实际意义。
1.
尽
1. (尽为“儘”和“盡”的简化字)。
2. 任凭,纵使。
1. (尽原为“盡”的俗字;今为“盡”的简化字。会意。甲骨文字形表示手持刷子洗刷器皿。盛东西的器皿只有空了才能洗刷。本义:器物中空) 同本义。
2. 竭;完;没有了。
3. 达到极限。
4. 死。
5. 努力完成。
6. 追问。
取
1. (会意。从又,从耳。甲骨文字形。左边是耳朵,右边是手(又),合起来表示用手割耳朵。古代作战,以割取敌人尸体首级或左耳以计数献功。本义:割下左耳)。
2. 同本义。
3. 斩获敌人的首级为取。
4. 拿。
5. 娶妻。
6. 选取;选拔。
余
1. (形声。从食,余声。本义:饱足)。
2. 饱足。足食得饱。
3. 剩下;剩余。
4. 剩下的,多余的。
5. 残留的;遗留的。
6. 次要的。
之
1. (会意。象艸过屮。枝茎益大。本义:出,生出,滋长)。
2. 同本义。
3. 往,朝某方向走,到…去。
4. 指示人或事物,相当于“这个”“那个”。
5. 指代人或事物的名称,相当于他、她、它、他们。
6. 又。
不
1. (象形。甲骨文字形,上面象花蒂的子房,下面象花蕊下垂形。①本义:萼足。《诗·小雅·常棣》:“常棣之花,鄂不韡(wěi)。”郑笺:“承华者曰鄂。”②副词。不。《荀子》:“锲而不舍,金石可镂。”)。
2.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或个别副词前,表示否定。
3. 表示事理上或情理上不需要。
4. 古疑问词。
5. 用来调整音节。
6. 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