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足而立,侧目而视的意思
重足而立,侧目而视成语接龙
重足而立,侧目而视字义分解
重
1.(字源见“重”zhòng)。
2.重复,重叠。
3.双,成对。
4.多。
5.在家庭关系中,属于比 。 如:重孙;重庆(祖父母、父母都健在)。
6.再次,另一次,重新,又。
1.(会意兼形声。金文字形,从东,从壬(tǐng),东亦声。壬,挺立。东,囊袋。人站着背囊袋,很重。《说文》:“重,厚也。”徐锴:“壬者,人在土上,故为厚也。”本义:分量大,与“轻”相对)。
2.同本义。
3.指音强。
4.大。
5.庄重,慎重。
6.重要;紧要。
足
1.(会意。甲骨文字形,上面的方口象膝,下面的“止”即脚,合起来指整个脚。本义:脚)。
2.(同本义。秦汉以前,“足”和’趾”都表示“脚”;“脚”表示小腿。魏晋以后,三者都表示脚,但在书面语中,多用“足”)。
3.支撑器物的脚。
4.充实;完备;足够。
5.富裕的。
6.使满足。
视
1.(会意兼形声。从见示,示亦声。见,看见。示,表现。本义:看)。
2.同本义。
3.考察,察看,审察。
4.治理,处理。
5.看待。
6.向…表示。
而
1.(象形。小篆字形,象胡须形。上面的“一”表示鼻端,“|”表示人中;下面分内外两层,外层象两腮的胡子,内层象生在嘴下的胡子。“而”是汉字部首之一。本义:颊毛) 同本义。
2.从古沿用下来的连词,可连接词、短语和分句,表示多种关系。
3.表示并列关系。
4.表示递进关系。
5.表示承接关系。
6.表示转折关系。
1.
2.才能。
3.能够。
立
1.(会意。甲骨文象一人正面立地之形。本义:笔直的站立)。
2.同本义。
3.耸立;树立;建立;竖起。
4.设置;设立。
5.确定;决定。
6.存在;生存。
目
1.(象形。甲骨文和小篆字形。象眼睛形,外边轮廓象眼眶,里面象瞳孔。小篆处理为线条。先秦时期多用“目”,两汉以后,用眼逐渐多起来。“目”具有书面语色彩。本义:眼睛)。
2.同本义。
3.目光;眼力。
4.孔眼。
5.首领;头目。
6.名目,数目;行列。
侧
1.(形声。从人,则声。本义:旁边)。
2.同本义。亦用作谦词。
3.边缘。
4.向旁边歪斜。
5.靠近。
6.不正,邪辟。
1.倾斜。
2.“平仄”也作“平侧”。
1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