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上不足,比下有余
比上不足,比下有余的意思
比上不足,比下有余成语接龙
比上不足,比下有余字义分解
足
1.(会意。甲骨文字形,上面的方口象膝,下面的“止”即脚,合起来指整个脚。本义:脚)。
2.(同本义。秦汉以前,“足”和’趾”都表示“脚”;“脚”表示小腿。魏晋以后,三者都表示脚,但在书面语中,多用“足”)。
3.支撑器物的脚。
4.充实;完备;足够。
5.富裕的。
6.使满足。
比
1.(会意。从二匕,匕亦声。甲骨文字形,象两人步调一致,比肩而行。它与“从”字同形,只是方向相反。《说文》:“二人为从,反从为比。”本义:并列;并排)。
2.同本义。
3.连接,接近。
4.比较;考校,核对。
5.及,等到。
6.勾结;偏爱。
有
1.(会意。金文字形,从又(手)持肉,意思是手中有物。本义:具有,与“无”相对)。
2.同本义。
3.存在。
4.取得,获得,占有。
5.相当于“或”。或许。
6.附着在动词、名词、形容词前,相当于词缀,无实际意义。
1.
余
1.(形声。从食,余声。本义:饱足)。
2.饱足。足食得饱。
3.剩下;剩余。
4.剩下的,多余的。
5.残留的;遗留的。
6.次要的。
不
1.(象形。甲骨文字形,上面象花蒂的子房,下面象花蕊下垂形。①本义:萼足。《诗·小雅·常棣》:“常棣之花,鄂不韡(wěi)。”郑笺:“承华者曰鄂。”②副词。不。《荀子》:“锲而不舍,金石可镂。”)。
2.用在动词、形容词或个别副词前,表示否定。
3.表示事理上或情理上不需要。
4.古疑问词。
5.用来调整音节。
6.大。
下
1.(指事。据甲骨文,上面部分表示位置的界限,下面部分表示在下的意思。本义:下面,位置在下)。
2.同本义。
3.地。
4.臣下;百姓;群众。
5.方面。
6.特指湖泽。
上
1.(指事。小篆字形。下面的“一”表示位置的界线,线上一短横表示在上面的意思。本义:高处;上面)。
2.同本义。
3.上天;天帝。
4.上级;尊长;社会的最高层。
5.君主;皇帝。
6.工尺谱里的“do”称为上。
1.汉语声调之一,普通话上声(第三声)。
1.用在名词后,表示在物体的表面。
2.用在名词后,表示在某种事物的范围以内。
3.表示某一方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