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例不兴,无例不灭的意思
列:惯例,指旧有的常规;兴:提出;灭:废除。有惯例就不再起用新办法,无惯例也不能违背常规。指遵循旧的典章制度。
来源:回师老爷的话:‘有例不兴,无例不灭。’这两句俗语料想师老爷是晓得的。
来源:-- 清·李宝嘉《官场现形记》第四十一回
有例不兴,无例不灭成语接龙
有例不兴,无例不灭字义分解
灭
1. (形声。从水,威(xuè)声。简化字“灭”为会意,从“一”从“火”,“一”表示覆压火上。本义:消灭;灭亡)。
2. 同本义。
3. 消失,隐没。
4. 熄灭。
5. 淹没。
有
1. (会意。金文字形,从又(手)持肉,意思是手中有物。本义:具有,与“无”相对)。
2. 同本义。
3. 存在。
4. 取得,获得,占有。
5. 相当于“或”。或许。
6. 附着在动词、名词、形容词前,相当于词缀,无实际意义。
1.
无
1. “南无”(nāmó):佛教用语,表示对佛尊敬或皈依。
1. (会意。据甲骨文字形,象一个人持把在跳舞。卜辞、金文中“无、舞”同字。本义:乐舞)。
2. 同本义。
3. 哲学范畴,指无形、无名、虚无等,或指物质的隐微状态。
4. 没有,跟“有”相对。
5. 不,表示对动词或形容词的否定。
6. 表示劝阻或禁止,可译为“不要”、“别”。
兴
1. (会意。从舁,从同。舁(yú),共举;同,同力。本义:兴起;起来)。
2. 同本义。
3. 使兴盛;流行。
4. 又。
5. 又。
6. 开始办理;创办 。
1. 兴致,情趣。
2. 诗歌表现手法之一。以他事引起此事叫起兴。又简称兴。
3. 情欲。
4. 一种修辞手段,即比喻。
5. 喜欢;喜爱。
例
1. (形声。从人,列声。本义:比照) 同本义。
2. 类;列。
3. 可以作依据的事物;例子。
4. 规定;规则;条例。
不
1. (象形。甲骨文字形,上面象花蒂的子房,下面象花蕊下垂形。①本义:萼足。《诗·小雅·常棣》:“常棣之花,鄂不韡(wěi)。”郑笺:“承华者曰鄂。”②副词。不。《荀子》:“锲而不舍,金石可镂。”)。
2.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或个别副词前,表示否定。
3. 表示事理上或情理上不需要。
4. 古疑问词。
5. 用来调整音节。
6. 大。